广东广州涉外仲裁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婚姻效力

无效婚姻的认定

2016年8月3日  广东广州涉外仲裁律师   http://www.gzswlhlvs.cn/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