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涉外仲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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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领婚姻登记证时,不予补发的情形
2017年12月13日
广东广州涉外仲裁律师
http://www.gzswlhlvs.cn/
(一)当事人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的登记日期内档案保存完整,无当事人婚姻登记档案且当事人无法提供婚姻登记证的;
(二)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申请补领时仍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三)申请补领离婚证时,当事人离婚登记档案无档可查或难以查证的。
延伸阅读:什么是事实婚姻及如何解除?
文章来源:
广东广州涉外仲裁律师
律师:
黄赞荣
[广州]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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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 http://www.gzswlhlvs.cn/news/view.asp?id=900782277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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