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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可以被收养

2016年8月23日  广东广州涉外仲裁律师   http://www.gzswlhlvs.cn/
  《收养法》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