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涉外仲裁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婚姻调查取证

婚外情取证之“自家床上捉奸”所取得的证据的有效性

2016年8月3日  广东广州涉外仲裁律师   http://www.gzswlhlvs.cn/
    

  自家床上捉奸拍照一般认为合法有效。如果进入自家床边,举起摄像机拍下床上的实况,照片被法院认定有效的可能性较大。但是,私自拍下的照片是否侵犯了他人的其他权益,如名誉权等问题还有待探讨。一般说来,要看目的、传播的范围和后果。如果是为了离婚诉讼中的举证,证明丈夫有过错,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照片只作为给法院和有关部门提交的证据,这些都不违法。

  法律保护的是公民的合法权益,只要是合法的权益,无论其性别、地位如何都将受到法律保护,第三者也不例外。因此律师提醒“自家床上捉奸”,行为不要过激,照片不要传播,也不要对第三者进行人身侮辱等出格行为,证据仅用于庭审举证,其有效性的可能性比较大。


文章来源:广东广州涉外仲裁律师
律师:黄赞荣 [广州]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gzswlhlvs.cn/news/view.asp?id=857491441311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