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母子女之间收养关系的成立 1.收养关系的成立要件。 (1)收养子女涉及收养人、被收养人、送养人。根据收养法的规定,首先,收养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没有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没有患在医学上认为不应......
养父母子女关系含义 养父母子女关系含义是通过收养的法律行为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收养是指自然人依照法律规定,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在本无自然血亲关系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间形成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
准婚姻关系与事实婚姻的几点区别 准婚姻关系与事实婚姻最为相似,但是二者之间的关系具有严格的区别,并不是同一的性质。其基本区别在于: 第一,二者的基本性质不同。 准婚姻关系和事实婚姻虽然都是两性结合的一种形式,但......
养父母子女之间收养关系的法律效力 养父母子女之间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生效。根据婚姻法第23条的规定,收养的法律效力可分为两方面: 1.收养的拟制效力。 收养的拟制效力,即形成收养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
包办婚姻的十大好处供大家参考参考: 1、有利于创造社会的安定团结大好局面。要知道,成天游荡在世面上的社会闲散青年可是咱们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之一,男孩子成日里站在街口看着走过的漂亮妹妹大流口水,保不齐还有个别心术不正......
第三者(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主的原则,包办他人婚姻的行为,又称不自主婚。这种行为是对婚姻自由的严重干涉与破坏,在中国,为宪法和婚姻法所禁止。 包办婚姻随着私有制和“一夫一妻制”的确立而产生,长期盛行于奴隶制和封建......
南京公证处着眼落实便民利民服务举措,践行德法同行、公证暖心的服务承诺,坚持正常工作日中午和周六安排公证员轮流值班对外开展服务,延长窗口接待时间,与社区签订服务协议,指派公证员为该社区内居民进行定向服务。 玄武公证处坚......
核心内容:婚姻法上的形式婚姻是指就是只有形式,而无实质内容的婚姻。下面婚姻法栏目为您详细介绍婚姻纠纷中的形式婚姻是什么,谢谢您的捧场。 形式婚姻,顾名思义,就是婚姻只有形式,而无实质内容。也有人称为互助婚姻。男女......
继子女的法律上的地位 根据《婚姻法》第27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可见,形成抚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是......
核心内容:在婚姻法中,继子女是指现存的婚姻关系中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那么继子女收养公证是怎么一回事呢?下面婚姻法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您会喜欢。 继子女是指现存的婚姻关系中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
养父母子女之间解除的收养关系 养父母子女之间解除收养关系就是指对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通过一定程序解除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收养法第4章做了详细规定。 1.收养关系解除条件。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
核心内容:在婚姻法上,继父母与继子女教育关系是如何认定的?下面婚姻法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您会有所收获,谢谢捧场。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产生权利、义务的基础在他们之间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如何认定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我......
夫妻感情破裂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婚姻法》第十七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包含了以下......
临时夫妻问题比较积极可行的解决办法 临时夫妻问题比较积极和可行的办法是,流动人口输入地的城市要为以家庭为单位的非农转移提供条件,输出地的基层政府要特别要注重对妇女可行能力的培养,让有能力的家庭,夫妻双方甚至全家人......
核心内容: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便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下面婚姻法编辑为您详细介绍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形成抚养教育关系,谢谢捧场。 继父母是指母之后夫,父之后妻。继子女是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